标题:各省市产假、育儿假天数一览!附新规条例解读 内容:   各省市产假、育儿假天数一览! 附新规条例解读。 自《计划生育法》修订以来,中国各地区相继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延长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福利待遇。 其中哺乳假和产假,一般是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前后可长达四个月。 育儿假新规细则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1.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妇幼保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投入,确保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 2. 县级以上卫生、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二、增加生育相关假期天数  1. 产前检查陪护假:女方怀孕期间,增加男方产前陪护假5天;  2. 产后护理假:女方产后,将男方产后护理假增加至25天。 3. 产假:女性生产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一胎增加产假60天,二胎增加产假70天,三个胎增加产假80天。 三、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1. 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人口情况,出台育儿补贴等相关政策,减轻家庭负担;  2.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育儿补贴;  3.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做好生育保险,为参保女员工的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提供保障;  4. 保障怀孕女员工就业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工作。 各省市产假、育儿假天数一览! 北京市:参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产假:98+60天=158天;  陪产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上海市:参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产假:98+60天=158天;  陪产假:10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5日育儿假。 广东省: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产假:98+80天=178天;  陪产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湖南省:参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产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安徽省:参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  婚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天津市:参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产假:98+60天=158天;  陪产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福建省:参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产假:158天至180天:  照顾假:15日;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河南省:参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产假:98+3个月;  护理假:一个月;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湖北省:参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产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辽宁省:参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产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甘肃省:参照《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产假:180天;  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5日育儿假。 浙江省:参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产假:第一个胎98+60天=158天;第二胎、三胎98+90天=188天;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重庆市:参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产假:98+80天=178天;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在子女6周岁前,父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育儿假。 青海省:参照《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产假:98+90天=188天;  看护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5日育儿假。 河北省:参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产假:一孩和二孩享受98+60天=158天;三个以上子女98+90天=188天;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黑龙江省:参照《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产假:180天;  护理假:15天。 贵州省:参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产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江西省: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产假:98+90天=188天;  护理假:30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四川省:参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产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20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江苏省:参照《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产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山西省:参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产假:98+60天=158天;  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5日育儿假。 发布时间:2024-09-28 09:15:35 来源:助好孕 链接:https://bbs.wuguba.cn/post-79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