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胎产假国家规定,给出最新的二胎产假规定! 内容: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给出最新的二胎产假规定! 最新规定,单胎顺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多胎的产假为15天,不管是头胎还是二胎。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给予三十天的晚育假,并给予其配偶三天的晚育护理假。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在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年龄在二十四岁以上。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1. 成为父亲的男性同胞可以多获得5天的带薪休假时间。 2. 对于妈妈们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以前,女性的产假一般是基本产假98天,独生子女假35天,晚育假15天=148天。 调整后,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节育奖励(即两个孩子以内)假=128天,相比之下,少了20天。 但对于以前没有享受独生子女假(如"超生")和晚育假(如"早育")的母亲,则多了30天的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一孩、二孩都适用,对于生育二孩的母亲,二孩的产假也增加30天! 128天的产假可以拿下双份哦! 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1、生二胎需要满足一定的生理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后属于计划内生育。 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生育几个孩子,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和其他待遇。 2、第二胎的产假时间  不管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单胎产假为90天,难产或多胎产假为15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享受三十天的晚育假,其配偶享受三天的晚育护理假。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年龄在二十四岁以上。 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第二个孩子不属于晚育,不能享受三十天的晚育假和其配偶的三天晚育假。 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的晚育假,那就更好了。 如果单位批准,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在此期间,你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你以前月工资收入的80%。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有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30天的奖励假。 这意味着,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无论是生一个孩子,还是生两个孩子,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的优惠产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由10天增加到15天。 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可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每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以生育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 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缴。 很多人可能认为头胎和二胎的产假有区别,其实不然,在这两种情况下,顺产是90天,难产是15天,当然,作为孩子的父亲,也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可以多出5天。 发布时间:2024-10-26 10:11:16 来源:助好孕 链接:https://bbs.wuguba.cn/post-83016.html